(2014/3/27 18:30)就在剛才,我決定不選擇沉默任由這些傷害我名譽的人繼續下去,感謝網友的蒐證,我也完成提告備案的程序了。新北市警察局,報案案號:Z140327010唉,實在沒想到一篇單純的分享文扯出那麼多是非,原本想說算了,但這些人左一句詐騙、右一句吸金(我十多年前任職的前公司老闆與投資者的投資糾紛,本就不關我事,何況最後他們的官司是不起訴處份。),連國罵都出口了,是可忍孰不可忍。

(2014/3/27)寫在前面的後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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